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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阜行动”实施意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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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16:10

高层次人才:

1.对引进的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赛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来阜创新创业,最高可分别给予创业类、创新类人才项目1亿元、3000万元综合资助。

2.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人才来阜创新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给予创业类、创新类人才项目3000万元、1000万元综合资助。

3.对拥有国内一流、行业领先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项目的人才来阜创新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给予创业类、创新类人才项目500万元、100万元综合资助。

4.对与我县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或民营企业引进的、在阜首次参加社保且年薪达50万元以上的人才,三年内,根据对地方贡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入选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三年内,根据对地方贡献进行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高层次人才来阜创办企业、租赁空置厂房和办公场所的,三年内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进入省“双创”面试答辩的人才,补贴其入选前12个月内在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详情请咨询:

县委组织部  0515-87238608

 

专门人才:

企业全职新引进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的人才,三年内每年分别给予3.6万元、2.4万元、1.8万元的薪酬补贴,6000元、4800元、3600元的租房补贴,在阜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房价总额6%最高8万

元的购房补贴。

获得“大国工匠”“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盐城工匠”等称号或在国家、省市竞赛前三名的技能人才,给予1∶1的配套奖励。自获奖或来阜工作下月起三年内参照正高、副高、中级职称每年分别给予3.6万元、2.4万元、1.8万元的薪酬补贴。

对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给予一定的交通、食宿补贴;对生产一线岗位的技能人才,经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可给予4000元补贴。

详情请咨询:

县人社局  0515-87386515

 

大学生:

       1、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来阜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三年内每年分别给予3.6万元、2.4万元、1.8万元的生活补贴,属“双一流”高校或学科的每年再增加1.2万元,每年给予6000元、4800元、3600元的租房补贴,在阜购房给予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

2.紧缺专业大专生来阜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三年内每年给予7200元生活补贴和2400元租房补贴,在阜购房的最高可给予8万元购房贷款的贴息。阜宁中专毕业生到阜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三年内每年给予4800元生活补贴和2400元租房补贴。

3.对来阜创业的人才,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业贷款的贴息。同时,免费提供创业培训,给予适当的租金、水电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免费入驻孵化器、电商产业园等,并安排创业导师跟踪指导。

4.阜宁籍人才:回阜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仅企业),在享受外地来阜同类人员人才补贴的基础上,最高可给予10万元购房贷款的贴息,三年内每年分别给予其家庭1万元、5000元、2000元的特别奖励,并为其父母办理县内公交免费乘车卡和景点游览卡。

5.外地人才:可享受200-1000元的面试交通补贴,每年可享受回乡探亲补贴1000元,父母来阜探亲交通补贴1000元。配偶可提供3000元的过渡期生活补贴。

详情请咨询:

县人社局  0515-87386515

 

社会事业人才:

1. 对新入选的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等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的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和新获得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等市级以上重要学术称号荣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对新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卫生类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对新入选的省名中医、省“333工程”及新获得其他市级以上重要学术称号荣誉的卫生优秀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文华奖、群星奖的文化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对新获得省紫金文化奖章、省“五星工程奖”及其他市级以上重大奖项的文化优秀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对已有上述称号人才,经考核评审,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定奖励。对从外地来我县工作的具有上述称号或获得以上奖项的人才,视同新入选的,给予同等奖励。

2、 对组建的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根据协议内容进行绩效考核,最高可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

3、对作出突出贡献或教学实绩突出的学校负责人、学科教学人员、教研小组集体或带头人实行重奖,最高可给予10万元奖励;对在医疗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医疗业绩明显提升的科研小组集体或带头人,最高可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五个一工程奖”等重大文化奖项的创作集体或主创人员,最高可给予10万元奖励。

4、对教育卫生系统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教学医疗一线工作的(实行年薪制的除外),三年内每年分别给予3.6万元、2.4万元的生活补贴,租房的每年给予6000元、4800元租房补贴,在阜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房价总额6%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

5、对教育卫生领域在职人员参加学术进修或学历提升并履行服务期协议的,适当给予学费等补贴。

详情请咨询:

县教育局: 0515-87737204

县卫健委: 0515-87208168

县文广旅局: 0515-82098023

乡土人才:

1.对在农村领办农业项目或在新型农业项目就业、村“两委”工作的新来阜人员,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三年内每年给予6000元的基层专项生活补贴。对在农村领办农业项目的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最高可给予20万元创业贷款的贴息。

2.对获得省“三带”名人、“三带”能手称号的乡土人才,一次性给予8000元、5000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三带”新秀、市“三带”标兵称号的乡土人才,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对“三带”能力强、带富效果好的优秀乡土人才,最高可给予20万元的项目资助。

详情请咨询:

县委组织部  0515-87238608

县农业农村局  0515-87237505

 

引才奖励:

对引进人才申报入选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的,给予引才单位或引进人最高10万元的引才奖励;每引进1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给予引才单位或引进人2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引才,对每年输送中级以上技工50人以上,且与企业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职业院校,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详情请咨询:

     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08

     县人社局:0515-87386515

载体建设:

1. 对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考核,在五年孵化期内每培育5家以上、年纳税分别达10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可给予第三方运营团队50万元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进行重奖。

2. 对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飞地”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支持。在阜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飞地”研发人员达10人,经认定研发成果在阜转化的企业;或年纳税超500万元,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研发机构的县内工业企业,其研发机构引进的、个人所得税在阜交纳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参保地限制,同等享受阜宁人才政策

详情请咨询:

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08

县科技局: 0515-87212775

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三年,与县其他相关政策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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